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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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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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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主动上交枪支子弹会被判刑吗

我国对于枪支弹药的管理非常严格,除了警察、军人等特殊公务人员能够持枪外,任何公民、单位私藏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可能还会构成犯罪。私藏枪支弹药判几年?如公民主动上交枪支子弹会被判刑吗?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主动上交枪支子弹会被判刑吗

  主动上交子弹是否追责,看具体情况定。主动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公安机关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私藏枪支弹药判几年

  违反枪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 枪 支、弹 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司法如何正确认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1、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中,"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2、注意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一些情形

  (1)本罪与窝赃罪的区别,对象不同。并且本罪不包括爆炸物,即仅仅私藏爆炸物不构成犯罪。这可能是由于爆炸物的范围较为广泛,不易界定或者民用爆炸物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的缘故,也可能是立法上的一个缺陷。

  (2)非法持有与私藏的区别: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与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区别在于:手段不同。这两罪与盗窃、抢夺、抢劫罪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

  3、罪数形态

  本罪是一选择性罪名,有非法持有私藏等多种行为时也不实行并罚。由于其他枪支、弹药犯罪而持有、私藏的,按有关犯罪定罪处罚。即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或者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持有枪支、弹药的属于吸收犯不实行数罪并罚。持枪抢劫的 "持枪"属于抢劫的加重情节,不定本罪。但行为人为了杀人而盗窃枪支弹药一般应当实行并罚。因为其不属于牵连犯,牵连犯必须有包容关系,杀人除了用枪支外,还可以有其他多种方法。这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进行诈骗,从而构成诈骗罪的情形不同。

  4、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与本罪,这三个罪名是依照其社会危害性大小和法定刑高低排列的。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另定罪名,与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法定刑相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法定最低刑是10年。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一般是指行为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根据证据尚不能认定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而"持有"或者"私藏"的行为。即无法查明其是通过其他犯罪手段获取,如: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手段,而只得以本罪名来定罪,理论上也称为持有型犯罪。如果行为人盗窃枪支并私藏的,一般不构成本罪,而直接定盗窃枪支罪一罪。

  以上就是关于主动上交枪支子弹会被判刑吗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可知,主动上交子弹是否追责,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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