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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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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判例

平江一男子网购气枪组件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

戴某在通过互联网购买多把射钉枪组件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调查获悉,随后在其住宅中搜查出单管猎枪、气枪和几十发铅弹。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戴某,今年48岁,在家务农。曾因赌博于2012年被平江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2018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戴某将非法获得猎枪一支、气枪一支存放于平江县余坪镇自己家中,后多次使用该气枪。2019年1月5日,平江县公安局余坪派出所民警在调查被告人戴某通过互联网购买多把射钉枪组件过程中,在被告人戴某住宅中搜查出单管猎枪一支、气枪一支、铅弹75发。经岳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戴某所持有的猎枪、气枪均认定为枪支。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以高压气体为发射动力枪支各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抓获后,被告人戴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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