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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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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有哪些

在我们国家能够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如有不服,可以申诉,但不得抗拒执行,否则就是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有哪些?本整理了详细的知识点,请大家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有哪些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七年,因此追诉时效为十年。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同时还介绍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时效的内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有诉讼需求,也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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