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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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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的刑事处罚种类,大家可能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比较熟悉,而对管制和拘役就比较陌生了,有些人可能甚至不知道有这两种刑罚措施。管制是什么意思,与拘役有什么差别呢?针对这个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管制是什么意思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二、管制与拘役有什么差别
管制刑: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限制自由。
2、管制适用对象的特点:(1)罪行较轻;(2)危险性较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管制是什么意思,与拘役有什么差别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的介绍可知,管制是一种不关押犯人,但对其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事处罚,与拘役是不同的,拘役的刑期虽短,但要在看守所服刑。文中还介绍了证据的分类的内容,如果您在这方面有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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